天主教歷史淺談【下十九】

 

第三章十五到十八世紀的世界傳教工作

殖民主義與基督信徒的良知

 

 

公元一四九二年意大利熱那亞人哥倫布為西班牙國王發現了美洲新大陸,帶來巨大的財富与威望之後,一股淘金熱澎湃洶湧而來,除了王室要求遠征的人帶回黃金財寶之外,許多在歐洲窮困潦倒、不得志的人,也紛紛設法搭遠征者的船飄洋過海,企盼在異地發財致富,另創天地。還有許多商人,因為前往東方的陸路被阿拉伯人所堵,於是冒險由水路西行,希望找到歐洲所需要的金銀、絲綢、胡椒和香料。

面對航海探險的熱潮,一心要把福音傳到天涯海角,為基督爭取更多的人靈的教會也不坐失良機,因此派遣傳教士隨船前行。

試想,在那樣一條船上,大家同""異夢,各懷抱負,除了目的地相同之外,大概找不到共通的話題。由於同舟共濟的精神需要,船上傳教士們不能不同情關懷軍人、武士、商賈、流浪漂泊的人和投機份子。

然而,話不投機半句多,傳教士們很快地就要和同行的征服者与商人們在征服異地,進行殖民,掠奪剝削等問題上發生意見。原因是那些征服者之所以離開歐洲,無非是為了在海外開創天地,商人則處心積慮尋找金銀、香料、咖啡和糖。這種官商勾結所產生的征服新大陸的行動,不但屠殺了美洲許多的印地安土著,而且也把歐洲的疾病如風疹、天花等等,傳到當地。這還沒有完,當征服者制服了土著原住民後,強迫他們作苦役勞動,挖礦採金。印地安原住民根本不認識、也無法承受這種虐待式的苦役,所以死了很多人,原住民人口急速減少,有些部落甚至完全消滅。例如在十六世紀中葉,安地列斯群島的原住民已經滅種斷根,不復存在。這種種不人道的殺戮、強取、豪奪的行徑自然令傳教士憤憤不平。

當時西班牙在美洲殖民地採行一種政策与制度,就是把發現的新地區分施給遠征軍和前往拓殖的西班牙人,這些獲得土地的人有義務保護地方原住民,並向他們傳佈福音,而原住民印地安人則必須為殖民者作勞役,繳付貢稅。

這種政策制度(SISTEMA DELL'ENCOMIENDA)表面看來是義務与權利的公平交換,實際上則是變相的奴隸行為。一五一一年一位名叫蒙特西諾斯(MONTESINOS)的道明會神父在講道中譴責抗議這種剝削印地安原住民的制度。他的抗議竟引起殖民者極大的不滿,這些憤怒的人把事情告到西班牙王室那裡去。次年,國王頒布法律,仍然保存現行的殖民制度,但要求殖民者把美洲印地安人視為自由的人來對待,也要照顧他們的基督信仰生活。

西班牙王家雖然頒布了尊重印地安原住民的法律,但並沒有改變多少實際的情況,因此,為原住民爭取正義的奮鬥繼續存在著,其中最著名的首推拉斯卡薩斯(BARTOLOME DE LAS CASAS,1474-1566)

拉斯卡薩斯是哥倫布一位伙伴的兒子,他原本也是到美洲淘金的,也剝削過印地安原住民。一五零九年偶然聽到一位道明會神父講道,終於恍然大悟,明白虐待原住民是不應該的行為,因此痛改前非,並加入了道明會,晉升了神父,將五十多年餘生的時間完全獻身於保護印地安人的工作。他努力設法說服西班牙國王廢止前面所提到的那種殖民政策制度,並以和平的方式向印地安人傳教。在他的努力之下,似乎保祿三世教宗也因此頒布諭令,明確肯定印地安人是自由人,必須以溫柔的方式促使他們皈依基督。

一五四零年,拉斯卡薩斯神父寫了一份"印地安人毀滅的簡短報告",述說征服者壓迫屠殺印地安人的恐怖行徑。這份報告直接影響神聖羅馬日耳曼帝國皇帝卡洛五世在一五四二年頒布新法律,廢止方才提到的殖民制度。

拉斯卡薩斯神父為了維護美洲原住民的權益,在那個時代竟橫渡大西洋十二次之多。一五四五年被任命為危地馬拉切巴(CHIEPA)教區的主教。由於和很多殖民者在對待印地安人的問題上仍有許多歧見和衝突,拉斯卡薩斯主教終於在一五四七年返回西班牙,從此不再回美洲。

一五六六年,拉斯卡薩斯主教去世,享年九十二,噩耗傳來,所有印地安人都痛哭流淚,如喪考妣。

与拉斯卡薩斯同時代的,在西班牙還有神學家弗蘭切斯科.達.維多利亞(FRANCESCO DA VITTORIA),他在西班牙著名的薩拉曼卡大學教書,大談美洲印地安人的生活和戰爭的權利,他很懷疑西班牙在美洲殖民的權利,也抗議征服者的許多行為。

總而言之,西班牙海內外這些為印地安原住民爭取權利的人的行動,可以說是世界人權運動的先驅。令人遺憾的是:雖然有這些有識之士的振臂高呼,以及新法律的頒布,美洲印地安人的處境並沒有獲得顯著的改善,原因在於其中充滿矛盾。試想,西班牙國王固然頒布人道法律,卻也希望西班牙前往美洲的殖民者都能在當地致富,享受美好的生活,於是不得不逼迫原住民到礦場礦坑作苦役,挖掘黃金給殖民者。就這樣,印地安人繼續充當勞役,苦不堪言,累死病死者十有其一。

由於印地安原住民或遭屠殺,或被迫勞動至死,所以所剩無幾。於是以西班牙人為主的歐洲人想起了在歐洲已經消失很久的奴隸制度,他們想用奴隸來彌補印地安人人手的不足。

在中世紀時代,那些被伊斯蘭教徒俘虜去的基督信徒,都變成了奴隸;反過來說,被基督信徒俘虜的伊斯蘭教徒,也照樣被賣為奴。就這樣,產生了把戰俘充當奴隸的觀念。當時,在伊比利安半島,也就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地區,尚有一小部分這種奴隸。

美洲發現後,急需要大批的勞動力,印地安人既然因抵抗征服者或被殖民者虐待,而人口銳減,於是殖民者便想到從非洲西海岸徵集單純的黑人,用威逼利誘的手段把他們賣到美洲充當奴隸。這種販賣非洲黑奴的行為直到十九世紀初才終止,估計約有一千四百萬到兩千萬黑人被賣到美洲。

歐洲人為了替自己販賣或使用黑奴的行為找理由,於是從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的言論思想中找借口。亞里斯多德認為:有一類的人天生當奴隸的。這還不夠,他們更從舊約聖經"創世紀"第九章好幾節的文字找到奴役非洲人的說詞,因為非洲人的祖先曾經遭諾厄的詛咒,要永遠當奴隸。

總之,十六世紀征服美洲和殖民美洲的人以假善人的行為來掩飾他們所做的壞事,他們宣稱奴役人固然是不道德的,但為經濟的繁榮与進步倒是需要的。再說,黑人被賣為奴才有機會接觸和認識基督宗教。有些傳教士甚至加入了販賣黑奴的行列,而且自己身邊也有不少奴隸。

這些黑奴沒有印地安原住民幸運,因為原住民有拉斯卡薩斯主教到處為他們請命,作他們的保護人。黑奴的命運只靠一些心懷愛德的人給以寬待,例如耶穌會士皮埃爾.克拉弗神父,他於十七世紀在哥倫比亞設法使黑奴的命運不至於那麼悲慘而已。

非洲黑奴在美洲的命運比較單純,大約只限於人道待遇的問題。但美洲印地安原住民卻有自己的文化的興旺問題;墨西哥的阿茲台克人(AZTEC)和南美洲秘魯的印卡人(INCAS)都擁有相當進步与輝煌的文明和文化,歐洲征服者、殖民者和傳教士來到美洲後,看到這裡的古老文明不能不為之震驚。於是產生了雙重的面對態度,就是把美洲的古老文化文明夷為平地,把當地原有的宗教連根拔除,並以歐洲文化和歐洲人已經信奉了一千五百年的基督信仰加以取代。另一方面也開始設法研究和了解印地安原住民的文化和歷史,思考如何使歐洲人信仰基督的方式与美洲原住民的文化彼此融合。但這些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這也是當時傳教的危機。

 

 

*感謝梵蒂岡廣播電台江國雄爵士提供以上講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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