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歷史淺談【下十八】
第三章十五世紀到十八世紀的世界傳教工作
向歐洲外地傳教初期的動機與狀況
到上一篇為止,我們所談的是歐洲天主教十五世紀到十七世紀的簡要歷史。由於到十五世紀末年為止,天主教始終在歐洲發展,並以歐洲為重心,所以歐洲天主教史幾乎可以蘊含整個天主教的歷史。
從十五世紀末年到十七世紀末這兩百年間,歐洲發生了重大變化:文藝復興運動,誓反教改革運動,科學的新認識,新大陸的發現,特里騰大公會議的召開等等,接踵而來,改變了歐洲和教會的面目。但是我們要知道,這些天翻覆地的變化並不是教會生活的唯一內容,因為在這同時,教會和歐洲都有另外非常重要的事發生,這些事大都發生在歐洲舊大陸之外,即使是在歐洲之內,大概也還未能引人注意。例如文藝復興初期,米開朗基羅和拉斐爾開始嶄露頭角之際,哥倫布已經發現美洲新大陸,改變了舊世界的地理觀念。正當馬丁.路德、加爾文等人發動反羅馬之際,耶穌會第一批會士之一,東亞使徒聖方濟各.沙勿略已經抵達印度,並朝中國進發。特里騰大公會議召開後,不知如何結束之際,聖方濟各.沙勿略已經到了日本。接著,葡萄牙人也來到了澳門。那次大公會議第二期揭幕不久,沙勿略已經在進入中國之前在上川島去世。歐洲發生加利略案件時,利瑪竇已在中國与士大夫來往,準備傳教。
以上舉出的幾個例子,只在說明教會在歐洲身陷重大考驗之際,並沒有因此而無所作為或不知所措。在一方面深受打擊重創的同時,又奮發努力,設法淨化自身,整頓內部,向外拓展,宣揚福音。當信仰基督的國家因宗教改革而有三分之一同羅馬分立決裂之際,教會已把福音帶到新大陸和亞洲,真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不過,這種一方面受挫,另一方面卻收穫的現象並非必然的結論,我們在幾百年之後所看到的只是不期然的結果而已,因為當初教會走出歐洲並不是憑空發明出來的,其中摻雜著許多不同的因素,絕非三言兩語可以蓋含和說通。
話說十五、十六世紀,歐洲航海探險家發現新大陸後,天主教會著實展開了向全球傳播福音的工作,而且成了真正的"公"教會(CATTOLICA)。但是事情並不是那麼簡單就完成的。教會的普世化原來和歐洲某些國家向海外拓展貿易,推行殖民政策,以及世界性的大小衝突發生著並非必然、卻是在時空客觀環境之下,無可避免的關係。也因此,教會向全球傳播福音的工作使命受到意想不到的反擊、損害,甚至污染了自身的純淨本質。
教會向歐洲以外的地區傳教,這當然是隨著新大陸和新航線的發現而展開的,但在行動上卻受到西班牙和葡萄牙遠征探險的物質、商業和政治的條件所約束。雖然當時已經建造了有三支桅杆的大帆船遠渡重洋,但是速度仍然緩慢、而 且充滿危險,這對傳教工作的影響極大。比方說,從葡萄牙的里斯本出發,繞道非洲西海岸南下,到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再沿非洲東海岸直上,抵達印度的果阿,然後又沿同樣的航線回來,這一去一返就得花上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如果從西班牙的塞維利亞港出發,前往菲律賓,這一來回也得五年左右,而且船上大約一半的人都會死亡。從這裡我們可以了解到從歐洲出發的傳教士,大半都會死在路上,這是教會人力上的多大損失。再說,羅馬對傳教區主教相關的人事任命,總要經過幾年才能把任命狀送到當地,有時甚至任命狀還沒有送達時,被任命的人已亡故,於是又得把新發生的事故傳回羅馬,然後又從羅馬再度發表新任命。這一往一回又是好幾年。因此傳教區常常處在多年沒有主教牧人實際負責教務的狀況之下。要是傳教區發生重大問題,需要羅馬來解決,就如昔日發生的中國禮儀之爭的問題,則會因為來往交通的費時,延長了爭執的時間使地方教會的生活大受打擊,喪失元氣。
這就是昔日遠征探險船隊的行動,在物質、貿易和政治因素的考量之下,對教會傳教工作所產生的客觀影響,誰也無法倖免。
再說,信仰基督的歐洲向其他大陸傳播福音的動機也不完全一致;西班牙和葡萄牙兩國王室固然樂於看到其他民族也接納福音,這對他們的國威与聲譽都有良好的作用。但是航海探險也有其他政治和經濟上的重大理由,王室如此,一般人也一樣。
正當阿拉伯人壟斷了歐洲与亞洲的交通之後,歐洲人無法再從東方世界得到香料、絲綢、黃金与寶石,羅馬聖座也無法与先前在中國展開的傳教工作聯系,於是航海探險家如哥倫布這些人認為:地球既然是圓的,要是阿拉伯人堵住中亞地區,使歐洲人無法由陸路東行,則出海由水路西行,最後必然會抵達東方。如此,一舉多得,政治、貿易、宗教等需要必當可以獲得解決。
於是,意大利人哥倫布獲得西班牙王室支持在先,葡萄牙人達加瑪与麥哲倫在後,分別發現了美洲新大陸和通往東方的新航線。隨之而來的每次遠航出征,不論是征服者、商人或傳教士,大家是同"船"異夢,甚至一個人同時有著多種目標意向。一艘三帆船可以栽著數十個人到上百人,黃金、財寶、胡椒、肉桂、奴隸、福音、絲綢之夢充塞著每個人的腦袋。揚帆啟航後,大家同舟共濟,与怒海搏鬥,雖然生死難卜,卻都朝著心中的樂園前行。他們心態之複雜今天看來很矛盾,甚至令人不齒,福音与刀劍齊下,這在當時又是司空見慣的事。
當西班牙和葡萄牙兩國分別在發現新大陸、新土地和新航線上大有斬獲之際,國家勢力也隨之膨脹,彼此覺得擁擠,有互相排斥或排除絆腳石的傾向。
原來,在十九世紀時,羅馬聖座已同意葡萄牙王室在他們所發現的地方享有政治和宗教上的管轄權。當哥倫布為西班牙王室發現所謂的"西印度"美洲之後,西葡兩國便起了勢力範圍上的衝突。一四九三年,哥倫布發現美洲新大陸次年,教宗亞歷山大六世應西班牙和葡萄牙兩國君王請求,擔任仲裁。
於是,亞歷山大六世教宗裁定:西葡兩國所發現的美洲歸西班牙,東方的亞、非兩洲歸葡萄牙。教宗并要求兩國必須負責保護屬地教會的責任,并派遣傳教士到自己的屬地傳教,籌劃當地教會的經費,為地方教會建造聖堂和修院。可是教宗為了酬庸這兩個國家為傳教所付出的力量,便賦給保薦主教的特權,羅馬聖座只予以批准承認,但不直接介入。這便是歷史上有名的"保教權"(PADROADO 或PATRONATO)的由來。
然而,保教權卻帶來很多問題,因為教會傳教使命的工作必須仰賴殖民國家的政策和政局的順逆而進退,西班牙和葡萄牙兩國的國王儼然成了殖民地教會的主人,即使兩國對海外教務已經力不從心,彼此還是為了保教權而互相猜忌。試想,一個只有一百五十萬人口的國家如葡萄牙者,怎能應付半個世界的教會的需要?而這個國家甚至要求所有前往殖民地傳教、但非葡萄牙籍的傳教士,都必須從里斯本港出發。在這方面,西班牙國王倒是比較知趣。不過好景不常,歐洲許多別的國家也都一步一步地跟進,企圖在歐洲以外的世界分一塊餅。當時的"神聖日耳曼羅馬帝國"皇帝弗蘭切斯科一世(FRANCESCO I )曾諷刺地說:"我倒是要仔細地讀一讀亞當的遺囑條文,為甚麼不讓我瓜分世界"。
面對種種問題,尤其是保教權所引起的弊端,羅馬聖座終於接管海外傳教的主導權,於公元一六二二年成立"宣傳信仰部",也就是所謂的傳信部,提供傳教工具,例如多種語文印刷所,建立修院和大學,設立直屬教宗管轄的宗座代牧區,任命傳教區的主教等等。
於是,早已前往東方傳教的方濟各會、道明會,以及隨之而來的耶穌會、遣使會等修會會士,便紛紛前往美洲和亞洲傳教。法國的"巴黎外方傳教會"甚至派遣會士完全為傳信部所轄的傳教區服務。一股前往海外陌生異地傳揚福音的熱潮從此洶湧澎湃,許多偉大的傳教士也因此誕生。
*感謝梵蒂岡廣播電台江國雄爵士提供以上講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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