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擺脫束縛,成為手足

Liberati per essere fratelli

 

          耶穌三十歲開始公開傳教,宣講福音。他宣講的中心主題就是天主的國已經來到,因此每個人必須準備心靈,度相稱這個國度所要求的新生活,以便迎接這個國度成為這個國度的子民。新生活是什麼?耶穌在山中聖訓中已經把這種生活的原則說得很清楚。其實,這些原則並沒有什麼新意,因為在舊約世代天主藉著先知教導人的也不外乎這些,只不過以色列選民日久天長,漸漸囿于梅瑟法律條文規章的文字,只注重表面的禮節儀式規定,而忽略了內在的真精神。所以,耶穌來,不是為了廢除已有的法律和先知,而是來完成,使原有的法律變得更更圓滿更完美。

 

         從福音的記載,我們看到耶穌不斷賜給人種種恩典,卻又諄諄勸導人擺脫金錢、財富、權勢、地位、甚至親情的誘惑和約束,使自己成為真正自由的人。這是為什麼?因為沒有世俗牽掛的人才配得上承受天國。可是這個天國又是什麼呢?我們從來沒有看過或聽過有誰從天國回來,告訴我們有關天國的種種。不過從福音的訓誨,我們知道天國的生活就是和兄弟姐妹、和天主生活在共融之中。這種生活如果不是擺脫物欲牽掛的自由之身,是無法體會和享受的。

 

         人世間不免有所牽掛,生活團體的圈子越小,心胸就越狹窄,個人的顧慮便越多,惟恐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和損失。耶穌宣講天國,勸勉人悔改皈依,順從天主的聖意,那些按照他的規勸生活的人便形成一個大家庭這樣的家庭比基於血肉關係形成的家庭更大,更為堅固,耶穌告訴聽他講道的群眾說:“奉行天主的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姐妹,就是我的母親”(谷3.35)。所有應天主的召喚,撇下工作、房屋、生活條件狀況的人,他們不會陷入孤獨,反而會找到一個更大的家庭,一個由耶穌的門徒組成的家庭。

 

         有個滿懷熱誠的人,興致勃勃地跑來問耶穌得永生之道。耶穌要他遵守天主的誡命,他說這一切從小都遵行了。耶穌欣賞他,希望這個可愛的人登堂入室,成為更完美的人。於是進一步勉勵他變賣自己的一切,把所得的錢財分施給窮人,然後跟隨他。這個人一聽到必須撇下自己的一切,心裡就難過起來便改變主意,掉頭離開耶穌。耶穌於是告訴身邊的門徒們說:“有錢財的人進天主的國是多麼難啊!”。站在旁邊的門徒伯多祿便向耶穌說:“您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而跟隨了您”。耶穌安慰伯多祿和其他門徒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姐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兄弟、姐妹、母親、兒女、田地,連迫害也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谷10.17-30)。

 

         跟隨耶穌的人不乏充滿私欲偏情者,他們彼此間也難避免發生利害衝突和緊張的關係,不過耶穌給他們新的誡命,那就是必須用愛德來維繫互相間的關係。凡是跟隨耶穌的人,都知道應該認真地度一種新的生活,這種新生活就是要彼此服務,互相友愛地規勸,互相寬恕,彼此修好,尤其要關心貧弱的兄弟姐妹。這種對人的態度應該是一視同仁,不僅對自己的親友如此,對一總的人,包括不認識的人和敵對的人,也都應該如此。

 

         這種做人的態度路加福音記載了很動人的一幕。有個法學士試探耶穌說:“師傅,我應該作甚麼才能獲得永生呢?”,耶穌問他:“法律上記載了什麼?”,他答說:“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告訴他說:“你答得對,你這樣作,必得永生”。可是這個法學士要顯示自己理直,便又問耶穌說:“到底誰是我的近人呢?”。於是,耶穌給他講了下面這個很動人的比喻故事:

 

         有個人從耶路撒冷城下來,要到另一座城耶利哥去。他路上遇到了強盜,不但身上的一切都被搶光,還被打個半死,丟棄在路邊。正巧有個猶太司祭從那裏經過,看了他一眼,理都不理,掉頭就走。過不久,又有個猶太肋未族人經過,這個屬於以色列司祭家族的人同樣瞟了他一眼,也沒有理睬,就從他身邊走過。又過了一會兒,有個撒瑪黎雅人也正好從那裏路過,他一看到路邊躺著一個半死不活的人,憐憫的心油然而生,便趕緊從馬背上跳下來,走近他,問個究竟,然後用自己攜帶的油和酒輕輕的倒在不幸者的傷口上,再加以包紮好,然後扶他坐上自己的馬,帶他到一家客棧休息,並吩咐裏面的人好好地照顧他。第二天,這個撒瑪黎雅人拿出兩個銀錢交給客棧主人,請他細心看護,又說如果錢不夠,等他回來時會付清一切費用。

 

         耶穌講了這個比喻的故事,便問身邊這位法學士說:從傷者前面經過的那三個人中,哪個是遭遇不幸者的近人呢?法學士答說:“是憐憫他的那個人”。耶穌遂給他說:“你去,也照這樣做吧!”。

 

         耶穌這個比喻故事裡面有三個人看到遭遇強盜襲擊,被遺棄在路邊的不幸者,前兩個,也就是司祭和肋未族人,都是受傷者的同胞,他們與受傷者信奉同一個宗教猶太教,可是他們對遇難的自己的骨肉相應不理,無動於衷。倒是一個外國人,一個被猶太人視為異教徒的撒瑪黎雅人,發揮了真正的愛德人道精神,把素不往來、甚至被敵視的那個猶太人的不幸全都肩負起來,用自己的力量照顧他,用自己的金錢醫治他。

 

         耶穌說這個必喻,告訴我們什麼樣的人才是他的真正門徒,什麼樣的人才配得上稱為天主的兒女,什麼樣的人才能進入天國,獲得永生。每個人只要遇到有需要的人,不論他是什麼國籍,什麼人種,什麼宗教信仰,什麼社會身份,就應該分擔他的痛苦和不幸。我們不應該問誰是我們的近人,好去照顧他;我們倒應該更積極、更主動地使自己成為別人的近人,這些別人包括外鄉人和敵人。對我們每個人,尤其基督信徒,這實在是極大的挑戰,也是永生的挑戰。耶穌教導我們說:“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路6,36)。

 

         耶穌告訴那位法學士:要得永生必須愛天主在萬有之上,並愛人如己。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愛是什麼?什麼叫做愛?應該怎麼愛?對這樣的問題,耶穌舉出很具體的行動做答,那就是:“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獄,你們來探望了我”(瑪25,35-36)。耶穌甚至把這些具體的慈悲行動用一句金科玉律的格言說出來:“凡你們願意人給你們做的,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法律和先知即在於此”(瑪7,12)。

 

         所以,所謂愛,就是懷著熱忱,以創造性的活力,具體地行善。耶穌親自給了一個行善的準則和榜樣,他說:“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若13,34)。

 

(字。2718江國雄)

 

         



 

  *感謝梵蒂岡電台江國雄爵士提供以上講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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