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06年被選為全世界最快樂的國家----南太平洋島國----萬那杜

英國廣播公司(BBC)記者實地走訪這個與世隔絕的群島,想瞭解當地人快樂的秘密。

記者問住在萬那杜的皮耶:「快樂的秘訣是什麼?」

皮耶回答:「不用擔心錢的問題。」記者說同樣問題問英國人,答案大概一樣。唯一的差別是,皮耶根本不需要錢。英國人的定義卻是要賺得夠多,才不必怕沒錢。

BBC記者發現,小島生活似乎不如外人想像的那麼愜意,當地人卻樂天知命。

島上沒有電、自來水、收音機或電視機,當地人以茅草屋為家,聯外交通工具是小船,賺錢的機會很少。

以皮耶一家人為例,他們的食物悉數來自島上或周圍水域。

日常所需的椰子、馬鈴薯、木薯種在島上,海裡盡是隨手可得的魚鮮。

如果吃膩了魚,他們偶爾還可以拿島上群居的狐蝠打打牙祭。

皮耶一家人因為食物唾手可得,而可以享受悠哉遊哉的日子。

如果因為賣掉飼養的牛隻而稍有進帳,他們會買肥皂粉與點燈用的煤油。

如果沒有額外收入,他們也可以壓碎椰子枝條後製成肥皂與椰子油,取代煤油。

他們會將隨潮水漂上島的浮筒切半後製成碗碟,將魚網稍加整理後成為吊床。

除了不為錢操煩,另一個快樂的原因是:皮耶的家人全部陪在他身邊,而且相互尊重。

萬那杜具備令人快樂的要件,人際關係和諧 物質欲望幾近於零

十誡似乎在萬那杜被實踐了,在萬那杜我們看到,十誡確實是天主要人類快樂的十句話。

這讓我們想起耶穌的話語:「你們仰觀天空的飛鳥,牠們不播種,也不收穫,也不在糧倉裏屯積,你們的天父還是養活牠們;你們不比牠們更貴重嗎﹖」

這世界和它的貪慾都要過去;但那履行天主旨意的,卻永遠存在。

我們除了消極的尊重別人的財產,減少物質的慾望之外,我們可以更積極的去從事愛德的工作。

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1946年,我爸爸已經過世五年,他沒留下什麼錢,家裡只剩下媽媽和我們三個小女孩。

記得復活節前一個月,教會神父宣佈,希望大家將身邊的錢節省下來作特別的奉獻,幫助教會中一個貧困的家庭。

所以,回家後,我們三姊妹就商量好,節省家中不必要的開支。

同時,姊姊也去做臨時清潔工,我和妹妹則做些簡單的手工藝品到街上販售,盼望能為那不知名的貧窮家庭作些許奉獻。

那個月,我們三姊妹共賺了70元,也是我們收入最高的一個月。

復活節前一天,我們將所賺的許多零錢,換成三張20元及一張10元新鈔。

那一夜,我們三姊妹興奮得難以入眠,一直迫不及待想到教堂,奉獻那辛苦賺來的70元。

星期天早上,突然下起大雨,我們沒有帶傘,全身被雨淋得濕透,鞋子也因破洞而積滿了水。

我們走了超過一哩路,到達教會後,很興奮、驕傲地奉獻那70元!當時,我感覺自己非常富足!

從教堂回家後,媽媽對我們的行為感到高興,特別買了一打蛋,也炸了薯條給我們吃。

當天傍晚,神父開著車子到我們家來,給媽媽一個信封袋。

當袋子倒出來時,發現裡面是三張20元、一張10元的新鈔,17張一元的鈔票。

媽媽低著頭,把錢放回信封內。那時,我們三姊妹都沒說話,只低頭看著地板,我的眼淚掉落到地板上。

此刻,我們才知道,神父宣佈的貧困家庭,竟然就是我們家。

我低著頭,看著拆縫過的衣服和磨破的鞋子,突然感到很羞愧。我不想再去教堂了,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是教會中最窮的家庭。

在一星期中,我們家沒有人談論此話題。直到週六,媽媽才打破沉默,問我們要如何使用這筆錢?

我們不知道,因為我們覺得自己不是窮人,不曉得窮人會如何使用這筆錢。

我們不想再去教堂了,不想被別人當成窮人看!可是,媽媽還是鼓勵我們一定要去。

隔天,星期日,雖然出太陽,可是我們三姊妹徒步走到教堂,一路上都沒說話,心情很壞、沉重、冰冷!

那天,教堂來了一位傳教士,他說,非洲的教堂是用曬乾的土塊建造,但需要錢買屋頂。只要一百元,就可以為非洲的教堂鋪蓋一個屋頂。

傳教士在臺上對大家說:「我們能不能獻出金錢,來幫助貧窮的非洲人?」

在奉獻時,媽媽把上星期神父給我們裝有87元的信封袋,全數投入奉獻袋中。

清點奉獻後,神父宣佈:「今天的奉獻,超過一百元!」

傳教士很興奮,因他原本並不期望,可以在我們小小的教堂,獲得這多的奉獻!

他在講臺上大聲說:「你們教會中,一定有人很富有!」

我媽和我們三姊妹,都泛著淚光;原來,我們是教會中最富有的家庭!

一個人是否「富有」,往往不在於所擁有錢財的多寡,而在於心靈是否快樂、飽足。

這篇故事讓我們想到窮寡婦的福音:

那時,來了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即一文銅錢的四分之一。

耶穌便叫他的門徒過來,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個窮寡婦比所有向銀庫裡投錢的人,投得更多。」

因為眾人都拿他們所餘的來投;但這寡婦卻由自己的不足中,把所有的一切,全部的生活費,都投上了。」

心靈富有才是世界上最喜樂的人。不會有念頭去羨慕、貪圖別人的財物,更不會去偷盜。

在第十誡中,我們看到天主的話:除了不貪圖他人的財物外,更能時時注意自己心靈的富有,時時可以將手中所擁有的,奉獻給更有需要的人。

當我們可以擁有富足的心靈時,我們會發現「十誡」只是信仰生活中的最低門檻。


*本文版權為天主教台中教區信仰培育組所有,歡迎轉載,但請註明出處,並勿任意更改內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信仰培育組 的頭像
    信仰培育組

    天主教台中教區信仰培育組

    信仰培育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