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傷害人對真理(天主),以及對近人間的關係。更是對言語的褻瀆,是對他人的一種真正暴力。

對整個社會而言,謊言是一種不幸;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撕裂社會組織的關係,由此不合而產生一切的壞事。

中國成語的「一言興邦,一言喪邦」(大學‧九章),說明口舌的影響力強大。

聖雅各伯更稱舌頭為「火」:「誰若在言語上不犯過失,他便是個完人,也必能控制全身。

試看,我們把嚼環放進馬嘴裡,就可叫牠順服我們,調動牠們的全身……舌頭雖然是一個小小的肢體,卻能誇大。請看!星星之火,能燃燒著廣大的樹林!舌頭也像似火一般……

我們用它讚頌上主和父,也能用它詛咒那照天主的肖像造成的人;讚頌與詛咒竟從同一口裡發出!我的弟兄們,這是絕對不應該的!」

善用口舌便是應當言則言、不該發言時保持緘默,謹慎地採取適當的中立。

聖保祿所說:「你們要看事情的需要,多說造就人的話,使眾人獲得益處。」

總之,我們說話時,不僅應該誠實,還應按照自己的能力,多說有建設性的話,為聽者帶來益處。

這個社會有權力得到基於真理、自由、正義與連帶責任的資訊。

傳播真理的權利並不是無條件的。在提供資訊或從事傳播時,應以愛德及對真理的尊重為原則,並顧及別人的好處與安全、私生活的尊重,以及公共福祉。

大眾媒體應當負起傳播真理的道德責任。社會傳播工具,尤其是大眾媒體,因其能在接收者身上產生一種抗拒的效果,減低接收者對所傳訊息的警戒,更應當負起傳播真理的道德責任。

大眾傳播媒體所傳播的事情應當是真實的,且在愛正義與愛德的條件下,是完整的。

傳播時的方式也應是正直、適當的,不可違反道德規範、人的權利,以及人格尊嚴。

而身為接收的社會大眾,也應建立起正確的良知,警醒、抗拒傳播者的不良影響。

政府相關部門也應宣佈法律,保護真正及公正的資訊自由,以規範與懲戒嚇阻妄用媒體的行為,維護公共道德與社會公義。

發生於2003年至2004年間,眾所矚目的混血孤兒吳憶樺爭奪事件,便是媒體影響社會的顯著案例。

在當時媒體密集報導的帶領下,社會大眾也隨之激情動盪,宛如台灣巴西將舉國掀起激烈的搶人大戰。

原本單純的民事案件,在媒體為搶奪收視者的戰爭中,淪為提升收視率的靈丹妙藥。

各家媒體無不使出渾身解數,如同研究學問般地推出「系列報導」、「獨家探討」。

試圖從各個角度「剖析」小男孩,以及與其相關的人物、事件。雙方對這個孩子的情感與用心,變質成對彼此間的不諒解與不信任。

媒體與社會輿論的推波助瀾下,連「認祖歸宗」、「台巴兩國何者比較進步」、「兩邊家庭誰的經濟能力較好」之類的私人話題也竟日在各版面討論、放送。

整起事件在小吳憶樺離台前的剎那達到沸騰。在記者的爭相推擠與親人拉扯間,飽受驚嚇的小男孩號啕大哭地搭上飛機離開了。

媒體送走了他們口中的「台灣之子」後,繼續競逐其他較具「新聞性」的消息。幕落後留下的遺憾與不快卻只有雙邊親人以及孩子承擔。

諸如此類由媒體帶頭「炒」新聞的事件層出不窮,都是由於違反了傳播真理應盡的道德責任。

主耶穌向比拉多說:「人子到世界上來,是為真理作證」,所以為真理作證是每個基督徒的本分。

每一位基督徒都是天主的證人。我們的言行都向人訴說著天主的信實。

天主即是真理,我們都是天主依著自己肖像而造的,天生傾向於真理;也付有道德責任去尊重並追求真理、依附真理而活。

因此基督徒責無旁貸,言行都必須符合真理,以言行為真理作證。

耶穌教導我們「用愛心說誠實話」

天主教會內許多聖人聖女,都是為了維護真理,拒絕說謊言、做假見證承受了龐大的苦痛後殉道。

歷史上因不願違背良心作偽證而犧牲的例子也俯拾皆是。

為真理而從容就義,正是基督徒們「肖似基督」的最高體現。

更是對於天主以及人性尊嚴的最高禮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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