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歷史淺談【下七十二】
第十章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教會(1958-1980)
保祿六世續開並結束梵二大公會議
若望二十三世教宗召開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第一期會議,經過兩個月的熱烈討論,於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八日閉幕。接著,這位年屆八十有二的老教宗一方面繼續研究大公會議第二期的工作問題,一方面積極撰寫他那有名而且重要的"和平於地"(PACEM IN TERRIS)通諭。這道通諭於四個月後的一九六三年四月十一日頒佈,但來不及召開第二期的大公會議,便於六月三日因病撒手人寰。十八天之後,全球樞機主教選出意大利米蘭的總主教若翰洗者.蒙蒂尼(GIOVANNI BATTISTA MONTINI)樞機為新教宗,取名號保祿六世(PAOLO VI)。他一上任,立刻宣佈繼續召開梵二大公會議。
第二期會議於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日揭幕,討論的主要內容是全球主教團集體領導普世教會,基督信徒的大公合一,宗教信仰自由這幾個重要問題。會議於十二月四日結束,結束當天公佈了大公會議最先的兩個文獻,一個是"禮儀憲章"(CONSTITUTIO DE SACRA LITURGIA:SACROSANCTUM CONCILIUM),一個是"大眾傳播工具法令"(DECRETUM DE INSTRUMENTIS COMUNICATIONIS SOCIALIS:INTER MIRIFICA)。
次年,一九六四年元月,保祿六世赴聖地訪問,他是兩千年來第一位到耶路撒冷朝聖的教宗,也是有史以來第一位離開歐洲的教宗。這是一次尋根之旅,也是一個大公合一的舉動,他在那裡會晤了來自君士坦丁堡的東正教領袖阿忒那戈拉(ATHENAGORAS)宗主教。
這一年五月,保祿六世在聖座內設立了"非基督信徒祕書處",又把大公會議原來的七十項方案濃縮為十七項。
第三期會議於一九六四年十三日開幕,與會教長特別就宗教信仰自由問題廣泛討論,並通過不少文件,這些文件都在這一期會議結束當天,十一月二十一日公佈,計有"教會憲章"(COSTITUTIO DOGMATICA DE ECCLESIA:LUMEN GENTIUM),"大公主義法令"(DECRETUM DE OECUMENISMO:UNITATIS REDINTEGRATIO),"東方公教會法令"(DECRETUM DE ECCLESIIS ORIENTALIBUS)。在這期會議中,主教們建議設立世界主教會議(SINODO EPISCOPALE),讓教宗可以定期向代表全球主教來羅馬開會的主教們徵詢意見。
這年十二月國際聖體大會在印度孟買舉行,保祿六世專程前往參加,開啟了羅馬教宗與第三世界直接接觸的紀元。
一九六五年九月十四日,梵二大公會議第四期,也是最後一期的會議揭幕。在這期會議中,與會教長投票表決了其他所有的重要文件。會議進行了二十天後,保祿六世應邀於十月四日前往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訪問,向全球各國政府代表發表重要演說,強調世界「不能再有戰爭」。這項沉痛的呼籲給全球留下極深的印象。
同年十二月四日,參與大公會議的主教們在一項禮儀中,以大公會議的名義向每位以觀察員身份出席大公會議的非天主教人士致意。三天以後,十二月七日,也就是大公會議完全閉幕的前夕,保祿六世和東正教領袖阿忒納戈拉宗主教同時宣佈取消天主教與東正教在公元一O五四年公佈的彼此絕罰令。九百多年來互相敵視仇恨的態度與立場從此一筆勾消。這是一項驚天動地的決定和舉動,為東正教和天主教走向合一奠定了里程碑。第二天、十二月八日,聖母無染原罪瞻禮當天,全球主教,男修會總會長,教內外觀察員和旁聽員,聚集在聖伯多祿大殿,舉行了極其隆重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閉幕禮。全球與會者無不懷著極大的希望互道珍重再見!
綜觀這次為期四年的大公會議,從內容方面看,它固然充滿了教義和訓導的特色,但從精神方面看,卻滿懷著牧靈的意向,因為教會從大公會議所表現出來的、是和當代世界及當代的人對話的渴望。從所發表的四道憲章,九道法令和三道宣言這些文獻看,大公會議沒有提出任何定義和斷言,也沒有發表任何譴責,不像過去歷史上各屆大公會議所下的種種裁定一樣。
大公會議第二道憲章"啟示"憲章特別強調天主的啟示的一致性。不能把聖經和聖傳視為兩件事。換句話說,天主的啟示不侷限在文字經典中,而是保存在信友子民中,他們不斷從啟示中發現新的寶藏。"啟示"憲章尤其重視回到信仰的源泉"天主的聖言"那裡,因為這樣可以重新肯定天主教過去因為反對誓反教和東正教而予以忽略的一些傳統價值,例如基督信徒都具有的"普通司祭"職務;教會是天主的子民,它的法律團體組織的結構是次要的事;全球主教組成一個主教團,與羅馬教宗一同領導普世教會。
"信仰自由宣言"是大公會議頗費心思而寫成的文獻,因為一語不慎便會惹來許多嚴重的後果。與會中的少數教長主張以保衛真理和維護天主教為唯一真宗教的立場為出發點,來撰寫這道文獻。但是大多數的教長都不同意走這條死路,他們要求從人本身和與人不能分割的權利為出發點,而這些權利中包括自由接受個人良心所承認的真理。這大部分的教長都認為:自由是普遍的價值,天主教徒不能只在他們是少數、而且受迫害的時候,來為自己的自由伸張正義,他們也應該為那些生活在天主教徒為大多數的社會中的少數非天主教徒爭取自由。
"大公主義法令"則要求每個信仰基督的教派團體存異求同,大家應該多想、多重視彼此共有和共通之處,例如基督和他的福音。法令也強調不要再指控非天主教的基督信徒犯了分裂的罪過;而天主教徒也應該承認他們在歷史上對教會分裂所應負的責任和所犯的過失。保祿六世和阿忒納戈拉宗主教在大公會議閉幕前夕所發表的聯合聲明,就充滿這種自我懺悔認錯的精神。
"教會對非基督信徒態度宣言"顯示大公會議努力要了解其他宗教對天主的認識,這些宗教包括原始宗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等等。這份宣言有一段說:「教會痛斥一切仇恨、迫害、以及在任何時代和由任何人所發動的反猶太人民的措施」。在中東地區當時動盪不安的局勢中,大公會議要寫出這幾句話是談何容易啊!
在"教會憲章"中,大公會議把教會的奧蹟揭示了出來,它說教會是天主的子民,每位子民都蒙召成聖,不論是當主教、當神父、當普通教友、或當修會會士修女,每個人都有各自特定的職份。而童貞聖母瑪利亞則與教會的奧蹟有特殊的關係。
"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是梵二大公會議文獻中最長的一道。在這道文獻中、大公會議要求教會與它生活其間的世界對話;要求教會始終留意世界的變化,因為這些變化是歷來人類許多衝突和錯誤的根由;也要求教會以客觀的態度來看無神主義,並探討無神主義產生的原因何在。這道憲章尤其注重幾個當代的重大問題,如婚姻與家庭,文化,經濟,政治,以及世界和平的建設。為了更有效地實踐"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的有關訓導,保祿六世教宗已先在大公會議閉幕前八個月設立了聖座無信仰者祕書處。
梵二大公會議閉幕之後,很多人都覺得教會已經進入一個新紀元,維繫教會生活已達四百年之久的特里騰大公會議,如今已被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所取代。有些人以為特里騰大公會議能主導教會生活四百年,梵二大公會議更不在話下,只要按照文獻的指示去實行,必然一帆風順。這當然是過於樂觀的看法,後來實際的情況與走向並不完全如此,因為人類世界的文明不斷在發生危機,價值觀不斷在改變,地緣政治千變萬化,這都不是梵二大公會議始所料及的。面對這樣的迅速巨變,教內外人士也有種種不同的見解,這些見解在這百家自由爭鳴的民主社會和人性尊嚴至上的時代中,自然有各自的份量。大公會議固然有它不可忽視的權威,但是今天的人更重視獨立思考和表達意見的天賦權利與可能性。在這種時代趨勢中要把梵二大公會議的思想化為具體行動,誠然需要過去所未曾料到的周折。
*感謝梵蒂岡廣播電台江國雄爵士提供以上講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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