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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歷史淺談【下五十一】

第七章 十九、二十世紀基督信仰的世界化

歐洲傳教士再度前往東方傳教

 

 

天主教歐洲傳教士第一次前往東方傳播福音始於十六世紀初年,以耶穌會首批會士聖方濟各.沙勿略為首。此後大約兩百年間,教會在印度、中南半島、中國、日本、朝鮮等地披荊斬棘,努力拓展基督的神國。由於文化背景的差異,宗教思想的不同,傳教方法經常不容易被地方人民所接受,以及歐洲國家政府時而干預傳教工作,還有歐洲各國本身發生政治變化,致使傳教工作逐一停頓。

十九世紀初年,歐洲人開始大量向外移民之際,傳教士們也再度試著前往東方傳教。到東方之路首先接觸到的國家便是印度。這個據說是聖多默宗徒曾經傳教過的南亞德干半島,至少在第五世紀已有基督信徒存在。第十六世紀上半葉西班牙耶穌會士方濟各.沙勿略率先抵達印度傳教。他幾乎在一種莫名其妙的狀況下,使許多印度南部沿海地區的居民歸依了基督。後來由於葡萄牙政府強迫印度基督信徒接受羅馬拉丁禮節,以及事後引起的禮儀之爭,再加以歐洲天主教國家的沒落,印度的傳教工作終告停頓。

十九世紀初年,歐洲傳教士再度踏上印度本土後,昔日的保教權利禮儀問題又重新引發。這個時期控制印度的英國主張誓反教和天主教的傳教士自由傳教,而印度的種性階級制度也傾向於讓基督信徒建立自己的村莊,使他們聚居在一起,不和印度教徒來往,也不鼓勵培養本地籍的神職人員。

為了設法傳教,誓反教和天主教都在印度爭相開辦學校,吸收任何宗教信仰的學生。天主教耶穌會於一八四七年在當地開設專收印度人的修會初學院,也在錫蘭島中部大城康提(KANDY)建立一所培育全印度神職人員的修院。

正當歐洲傳教士再度前往印度傳教,開辦學校、修會會院初學院和修院之際,在中國的基督信徒,神職人員和外籍傳教士正在受種種壓迫。當時的滿清政府不許外國商人和傳教士在中國境內活動,國內的教會從十八世紀末葉已經開始遭到政府的殘酷迫害,教會人士和教友被視為政權穩定的障礙,一如製造動亂的白蓮教徒和閣老教徒一樣。這樣的迫害延綿幾十年,直到一八四二年清政府屢次在大小戰役中敗於英國,而簽下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江寧條約"之後,教會在中國的處境才改觀。

江寧條約簽定後,其他不平等條約接踵而來,中國幾乎處在被瓜分後奄奄一息的狀態中,任人宰割。這些不平等條約中,幾乎都列有與傳教有關的條文。例如一八四四年中法簽定的黃埔通商條約第二十二條款便規定:「任何法國人,只要到了五口岸中的一個,不論他的居留時期有多長,都能租用房舍倉庫以儲存貨物,也能租用地皮以建造房舍倉庫。法國人同樣可以建造教堂、醫院、養老院、學校和公墓」。一八五八年中國和英法兩國簽定的"天津條約"第十三條款也規定:「基於基督宗教的主旨在於引導人修德行善,所以基督宗教團體成員都享有人身和財產的絕對安全保證,並能自由度宗教信仰生活;至於和平前往內地的傳教士,也將保證予以有效的保護」。

滿清政府與西方列強簽定無數不平等條約後,各國終於能在中國境內設立教會團體機構,而法國儼然以在中國傳教的保護國自居,每位在中國的傳教士也都持有法國護照。

當時的羅馬教宗良十三世看到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所造成的,是把所有各國的傳教士置於法國保護之下的事實,他認為不妥,於是希望羅馬與滿清政府直接建立外交關係,以確保傳教與信仰自由的權利。良十三世教宗的意思得到光緒皇帝的贊同,彼此準備派遣使節,但是法國為了保持它在中國享有的保教權的威望,從中阻撓,於是羅馬聖座與中國建交一事終於胎死腹中。這已是公元一八八五年的事。

西方列強與中國簽定的種種條約固然給傳教工作帶來了遠景,但傳教工作並不因此而一帆風順,因為傳教士總和歐洲列強脫離不了關係,列強們走在前面,對中國極盡經濟剝削之能事,而傳教士們則走在他們之後,為推展傳教事業。這種種現象逐漸導致中國人普遍仇外心理, 許多仇外的人組成秘密黨派,一心一意想徹底消滅外國人。

災禍終於來到:一九OO年義和團在北京發難,導致八國聯軍圍攻北京五十五天,多位主教、不少神父修女和成千上萬的教友及歐洲人遭義和團屠殺。清廷戰敗,被迫償付巨量賠款。就在義和團拳亂結束後一年,一位比利時年青的遣使會會士雷鳴遠(VICENT LEBBE)來到中國,他看到某些歐洲傳教士在中國人面前所持的民族優越感深深侮辱了中國人的民族自尊心於是痛心疾首,決心要改變這種有害傳教工作的障礙。他發現保教權會使中國人把教會和西方的文化與勢力混為一談,讓中國人視天主教為洋教,因此立志使自己完全中國化,讓"中國歸中國人,中國人則歸基督"

一般而論,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初年前來中國重新展開傳教工作的西方傳教士,不像十七、十八世紀的傳教士那麼重視中國傳統的文化,他們在中國創辦的學校和大學諸如耶穌會在上海設立的震旦大學,都側重西方的教學方式和科目,例如自然科學和語文。至於中國本地神職人員的培育仍然相當西化,盡量讓中國修生與中國的家庭觀念和文化基礎背景保持距離。

當西方列強迫使中國門戶開放,讓他們任意踐踏剝削之際,日本的命運也沒有好到哪裡去。從一八五三年起,美國和歐洲國家也先後以武力迫使日本重新打開十七世紀向歐洲人關閉的門戶,讓他們在日本經商,並為本國僑民建造教堂。一八六五年,一位名叫珀蒂讓(PETITJEAN)的傳教士為他在長崎所建的聖堂舉行落成典禮時,無意中竟發現有一批十七世紀天主教徒的後裔,他們在沒有神父的照顧之下,竟把福音的教導和教會的規矩一代一代地傳下來,在兩百年之間保存著祖先的信德。

日本人雖然被迫對外打開門戶,但門戶開放後卻欣然接受西方文明,加速了內部的維新。國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也在一八七三年得到政府的承認,於是歐美傳教士大量湧到,在那裡廣設學校,,滿足大和民族固有的好奇心。公元一八九一年良十三世教宗為日本天主教設立聖統制,但是十七世紀發生的傳教奇蹟已經不再。十九世紀的日本人感興趣的是歐洲的科技,而且把歐洲的科技與基督信仰完全分開來看。再說,十九世紀日本的民族意識和帝國主義也正在抬頭,日本人在二十世紀初年打敗俄國、中國和朝鮮的軍事成就竟使他們對本國與西方宗教有關的人,尤其是對對基督信徒懷有戒心。

至於朝鮮,雖然額我略十六世教宗曾在一八三一年從中國指派一位宗座代牧前往那裡,但朝鮮始終禁止傳教,迫害教會的行動斷斷續續,直到一八八五年才恢復宗教自由。雖然教難在朝鮮也持續了一百年,但那裡的教友有增無減。

最後也談談中南半島教會的慘烈經過。十七世紀由法國耶穌會士陸德(ALESANDRE DE RHODES)在越南所開創的教會雖然歷經了不少教難,仍有良好的進展。但是在一八二五年明命(MINH-MANG, 1820-1841)國王再度掀起教難,持續了半世紀之久。在這段時期間,對教會迫害之殘酷,除朝鮮外,沒有一個國家能與它比擬。一八四七年繼位的國王嗣德(TU-DHUC)是這段期間最兇猛的迫害教會者,致命者無數。當時有一位法國主教實在忍不下去,於是要求拿破崙三世派兵來解決教難問題。結果,法國和西班牙派了一支艦隊前來,在一八五九年佔領了西貢,嗣德國王只好把交趾支那,也就是南越讓給法國。在法國統治的地區,教會的興盛發達自是意料中的事、一八八五年,北越也陷入法國手中,從此,越南、柬埔寨和老撾三地共同形成了法國的"印度支那"

在法國統治之下,越南人歸依天主教的人數增加得很快,而且本地神職人員的培養也非常積極,成績相當可觀。除了菲律賓,越南是遠東地區天主教徒人數最多的國家,約佔全國人口的十分之一。但是一個老問題始終存在,就是越南人民對祖先的祭禮仍然是傳播福音的一大障礙,這要等到二十世紀才能解決。

 

 

*感謝梵蒂岡廣播電台江國雄爵士提供以上講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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