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聖洗聖事

Il battesimo

 

         聖洗是信仰和皈依耶穌基督的聖事,是進入基督信徒團體的門檻。宗徒大事錄多次提到皈依基督的人領受了聖洗聖事,例如五旬節聖神降臨那天耶路撒冷三千人領洗的事件,還有埃塞俄比亞女王的太監、羅馬帝國在凱撒勒雅駐軍的百夫長科爾乃略一家人、以及馬其頓首府斐理伯一名賣紫紅布的婦女里狄雅一家人領洗的事跡等等(參見宗2,41;8,38-39;10,47-48;16,15)。教會知道為皈依基督的人傅洗乃是服從上主的命令,他在離世升天之前吩咐他的門徒們說:“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瑪28,19)。

 

         聖洗聖事是復活的主藉著教會賜給的恩典,人只能領受,不能給自己傅洗。在正常的情況下只有領受聖秩的人,如主教、神父或執事才能給人傅洗。在特殊的情況下,男女教友也可以給人傅洗,只要他們願意按照教會的心意去做就可以。在天主教會之外,也能夠存在有效的聖洗,例如在東正教、聖公會、路德教派、咯爾文教派或瓦爾多教派內所行的聖洗,天主教會也承認它的效果。至於其他邪教,即使也奉基督為名,天主教則懷疑它們所行的洗禮的有效性,甚至認為無效。

 

         聖洗通常是用水給接受基督信仰的人洗濯,表示淨化的意思。但用水傅洗只是象徵性的儀式,只有從基督救贖人類的歷史來看它,聖洗才具有真正的意義。舊約聖經中有許多事件是新約時代聖洗聖事的預像,例如天主造水時,他的神在水面上運行,為激發出各型各類的生命(創1,2);諾厄時代洪水滅世,那是象徵整個宇宙的受洗,為使新的人類誕生(6,5-9,17;伯前3,20-21);以色列子民走過紅海,脫離埃及人的奴役,與天主訂立盟約,成為天主的子民(出14,15-31);這個子民在西乃沙漠上因口渴而筋疲力盡,結果因為喝了梅瑟用手杖擊石頭而流出來的水,終於重獲生命(出17,1-7);阿蘭王的軍長納阿曼患了癩病,結果聽了厄裏叟先知的話,在約旦河裡浸洗了七次澡便痊癒了(列下5,1-27);洗者若翰在約旦河要求那些承認自己的罪過而悔改的人浸入河水中,表示他們皈依的心意,他們將在天主審判的日子得到救恩(路3,1-18)。

 

         耶穌在約旦河也接受洗者若翰的水洗,為的是他願意分擔我們罪人走向死亡的命運。他從水中上來的時候,便充滿了聖神,準備執行他身為默西亞救主的使命(谷1,9-11)。他藉著一個最崇高的聖洗聖事完成了救贖人類的大業,這個最崇高的聖洗聖事就是死於十字架上,又從墳墓中復活。耶穌在十字架上,他的肋膀被長槍刺透,流出水和血,這個水象徵這聖洗,血則象徵聖體聖事。這兩件聖事就是使人進入新生命的聖事。

 

         舉行聖洗聖事時,望教者必須浸入水中,表示他和基督一起進入死亡,以便和他一同復活,進入新生命。聖保祿宗徒說:“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是死於罪惡,在耶穌基督內活於天主的人”(羅6,4.11)。聖保祿又說:“你們既因聖洗與他一同埋葬了,也就因著聖神,藉著信德,也就是相信使他由死者中復活的天主的能力,與他一同復活了”(哥2,12)。

 

         耶穌基督給的聖洗與洗者若翰施行的洗禮不同,因為耶穌的聖洗不但許下未來的得救,而是把這個救恩提前到現在,即使僅是得救的幼苗而已。的確,耶穌藉著教會給我們施行的聖洗給了我們分享他復活的新生命。聖保祿告訴迦拉達人說:“你們領了洗歸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迦3,27-28)。聖保祿宗徒的話叫我們體認到:領了耶穌基督的聖洗的人已經相似基督,與基督結為一體,形成唯一的教會,這個教會是基督的奧體。

 

         領受基督的聖洗的人,就因著天主聖神的能力而加入基督和他的教會內。這樣的加入徹底革新了人的內在生活,也就是使人脫離了原罪的桎梏以及個人所犯的一切罪過,獲得聖化自己的恩寵,從現在起便分享天主聖三的神性生命,成為天主真正的子女(參見若一3,1),成為繼承天主永恆產業的人(參見羅8,17)。

 

         聖洗聖事不是單純的皈依基督行為的認定,好像這僅是一個人已經皈依基督的外表上的標記證明。事實上,聖洗聖事有更深刻的意義,它使一個人重生,是一個人重生的過程,這樣的重生使人與天主聖三建立了新的關係。換句話說,聖洗使領受它的人成為新的受造物,有了新的成長的可能性。初期教會的基督信徒被認為是聖人(格後1,1),這並非偶然的事。所謂聖人,就是天主所揀選和所愛的聖者(哥3,12),他們是屬於天主的人,他們知道必須度著合乎聖人的生活(參見弗5,3)。

 

         不論在西方拉丁禮或東方禮教會中,一位望教的成年人在領受聖洗聖事的同時,也領受堅振和聖體兩件聖事。這三件聖事被視為教友生活入門聖事,都在同一次禮儀中舉行。在東方禮教會中,為嬰兒傅洗時,也同樣讓他領受堅振和聖體兩件聖事。但在西方拉丁禮教會中,為嬰兒傅洗時,則不同時也給他舉行堅振和初領聖體這兩件聖事。成年人在領受聖洗、堅振和聖體三件聖事後,便成為真正的基督信徒,是教會裡面的成員,於是他必須開始實際地度基督信仰的生活。為能更有效地度基督信仰生活,在這段入門時期,他需要進一步認識教會所舉行的基督奧跡的意義。

         一個人領受聖洗時,代表教會主持禮儀的神職人員必須讓他浸入水中三次,或者在他頭額上淋水三次,同時口中頌念這句禱詞:“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傅洗”。這是聖洗聖事禮儀中最主要的儀式,它的意義在指出受洗的人因此加入死而復活的基督內,他已經從罪惡中獲得釋放,並分享天主聖三的生命。浸入水中最能表現受洗的人與基督一起死亡,也與他一起復活,進入另一個嶄新的生命中。浸水禮之後,主禮的神職人員又在受洗者頭額上塗芬芳的聖油。塗聖油除了預報受洗者也將領受堅振聖事外,更意味著他已經因此而領受了天主聖神所賜給的初步恩典,這個恩典使他分享了基督君王、先知和司祭的職務使命。領聖油之後,主禮者又給受洗者穿上一件白衣,象徵著成為基督信徒的他已經穿上基督,並與基督一起復活了。最後,主禮者交給他一支從巴斯卦燭火點燃的蠟燭,象徵著他受到復活的上主的光照引導。

 

         若望福音記載耶穌對尼苛德摩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入天國”(若3,5)。由此可見聖洗聖事為一個人的得救是必要的,任何人只要故意拒絕領受這件聖事,便無法得救。至於那些尚未有機會認識基督和他的福音的人,他們也是為了走向基督而受造的。如果他們按照良心正確的準則生活,也可以經由天主在基督內所賜的所謂的“願洗”(battesimo di desiderio)而獲得救贖,即使他們本人並沒有意識到願禮是什麼。又如果一位望教者在尚未領受聖洗之前,便為了基督和他的福音而殉道,這個殉道行為便稱為“血洗”,就是以自己的鮮血代替水來施洗。這是極度崇高珍貴的聖洗,它使殉道者相似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又復活的上主,上主必定親自帶著他進入永生的光榮之中。至於尚未達到開明悟階段便去世的兒童,教會信賴天主願意拯救所有的人的心意,以及基督乃是為了眾人而犧牲自己的性命,所以也相信他們必將獲得救援,只不過教會不知道他們將以何種方式得到這個恩典。鑒於如此,教會從初期便囑咐給兒童傅洗,尤其當他們有生命危險的時候更應該如此做。

 

         或許有人要問:給嬰兒或兒童傅洗,這是否強制他們接受一件他們並不知道內容、也無從選擇的事,以致侵犯了他們的人格和自由。其實正好相反,嬰兒或兒童在得到由雙親而來的現世肉體生命的恩典後,又從慈母教會手中領受天主在基督內賜給的神性生命,脫離了罪惡的羈絆,獲得心靈上的真正自由。這個神性的生命只有使肉體物質的生命變得更珍貴,更完美!

 

3240字。江國雄)

 

        

*感謝梵蒂岡電台江國雄爵士提供以上講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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