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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教會的使命

LA MISSIONE DELLA CHIESA

 第一節

 我們不得不說(宗4,20

Non possiamo tacere

 

         傳播福音是教會的本質。基督派遣他創立的教會去宣講、去慶祝天主的愛,並為這個愛作證,因為天主願意藉著他的聖子耶穌基督拯救全人類。當教會向尚未認識基督福音的人宣講基督和他的福音時,這項工作就稱為使命的工作,它通稱為傳教。教會在從事傳教工作時,它是本著尊重每個人的自由的精神,以對話的態度進行的。聖保祿宗徒曾說:“我若傳福音,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的義務,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格前9,16)。

 

         教會歷史上最偉大的傳教士非聖保祿宗徒莫屬。他在耶路撒冷宗徒會議宣佈基督信徒沒有遵行猶太教法規的必要之後(參見宗15章),就和幾位同伴出發,開始從事傳播福音的行旅,多次在巴勒斯坦、敘利亞、小亞細亞、馬其頓和希臘等地之間來回奔波,所走的路都是羅馬帝國軍隊征戰和商賈從事貿易的路途。在傳教生涯中,他進入猶太僑民的祈禱會堂,也參雜在當時國際都會的人群中,與其他文化和宗教的人士談論信仰。聖保祿的傳教工作在猶太人中沒有什麼成功,倒是非猶太教徒,即當時所謂的外邦人,信從他的很多。因此,他在猶太境外的各地建立了許多很有前途的信友團體。

 

         由於聖保祿宗徒向外邦人的傳教工作很成功,因此多次遭到忌妒他的人的陷害,把他告到官府衙門去。最後一次是在耶路撒冷聖殿被猶太人所煽動的群眾捉住,送往羅馬千夫長面前受審。猶太人控告他褻瀆聖殿,到處唆使群眾反對人民,破壞法律,擾亂公共秩序。後來,保祿又被帶到羅馬總督菲斯托和猶太國王阿格黎帕面前,為自己解釋辯護。他說傳播福音的真正主角是耶穌基督本人,耶穌是第一個從死者中復活的人,現在正透過他的僕人向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宣講得救的喜訊。保祿說他自己也是這些宣講得救喜訊的人之一,而且是耶穌親自揀選來“為他作證的人”(宗22,15),尤其是被“打發到遠方外邦人那裡去”(宗22,21)的使徒。

 

         保祿說他“蒙召為宗徒並非由於人,也並非藉著人,而是由於耶穌基督和使基督由死者中復活的天主”(迦1,1)。換句話說,保祿是被基督所吸引,而整個人投入宣講基督的使命工作中。他向斐理伯人說:“因為基督耶穌已奪得了我我只顧一件事,即忘盡我背後的,只向在我前面的奔馳,為達到目標”(斐3,12-14)。

 

從此,保祿便開始進入他人生最後階段,到處受審訊,最後被解送到羅馬,在這裡殉道。他寫信給格林多人,敍述他傳教生涯中所遇到的種種艱困和危險說:“多次行路,遭遇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由同族來得危險,由外邦人來的危險,城中的危險,曠野裡的危險,海洋的危險,假弟兄中的危險;勞碌辛苦,屢不得眠;忍饑受渴,屢不得食;忍受寒冷赤身裸體”(格後11,26-27)。聖保祿之所以如此奮不顧身,勇往直前,因為他無法再為自己而生活。為他來說,作一個基督信徒,為基督作證,全心投入傳播福音的工作,實在是同一回事。

 

         其實,何止是為聖保祿而已,對每位領過聖洗作基督信徒的人,傳播福音都是他們的天職,耶穌基督就是他們善盡天職的力量來源。昔日的宗徒們因為與基督度密切共融的生活,分享基督對世人的愛,所以成了基督救贖人類的得力助手。基督不但召喚宗徒們協助他從事拯救人類的大業,同時也託付給他們一項極為重大的使命,就是使眾人都成為他的門徒,把他們引進天主的生命中。耶穌離世升天之前告訴目送他升天的宗徒們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18-20)。

 

         耶穌說他天天和宗徒們在一起,這就是為什麼當他們在宣講福音時,常有奇跡跟隨他們的理由。基督給宗徒們行奇跡的能力,以證明基督的確如他所許的,一刻不離開他們。耶穌基督如何天天與宗徒們在一起呢?他派遣聖神降臨到他們身上,支持他們的使命工作,推動他們闡精竭力傳播福音,激發聽眾相信宗徒們所宣講的一切。那些接受信仰的人在領受了聖洗之後,也和宗徒們一樣,感受到聖神的催促,覺得有必要把他們所領受到的信仰也傳送給其他的人,與他人一同分享這個福分。

 

         基督信仰是唯一不會叫人視為自己專有的囊中物,相反地,越是有更多的人接受和分享這個信仰,他們越是感到快樂幸福,因為這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藏,而且越是取用,越變得豐富。聖伯多祿和聖若望兩位宗徒第一次被耶路撒冷當局拘捕時,他們回答審問說:“聽從你們而不聽從天主,這在天主面前是否合理,你們評斷吧!因為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宗4,19-20)。聖若望宗徒在寫給小亞細亞的信友的信中說:“我們將所見所聞的傳報給你們,為使你們也同我們相通;原來我們是同父和他的子耶穌基督相同的”(若一1,3)。

 

         當然,聖保祿和其他每位宗徒所負的傳教使命是特殊的聖召,但是傳播福音並不是少數某些人特有的使命或專利,任何人,只要領受過聖洗,都負有同樣的任務,只不過是履行這個任務的方式或有不同而已。聖伯多祿宗徒也寫信告訴散居在小亞細亞北部的信友說:“至於你們,你們卻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為叫你們宣揚那由黑暗中召叫你們進入他奇妙之光者的榮耀”(伯前2,9)。在初期教會中,信友們的傳教意識都很強聖保祿宗徒在他的羅馬書信結束一章中,特別提到許多位慷慨協助他傳教的男女老友和家庭。由於有這麼多信友主動投入,所以基督信仰在羅馬帝國時代才那麼迅速地傳遍各地。

 

        第二世紀一位希臘籍、但生活在羅馬的教外哲學家切爾索(Celso),為了打擊教會的信譽,曾說那些傳揚基督信仰的人中不乏社會下層人物,例如毛料梳理工人、鞋匠、洗衣工人,沒有受過教育和粗魯的人。在切爾索這位對教會不懷好意的哲學家的反面言論下,正好叫人看出當初努力傳揚福音的人是多麼地普遍,連販夫走卒都不例外,幾乎人人都視宣講基督為己任。當時的交通和傳播工具還非常簡陋,可是福音很快就傳遍當時羅馬帝國時代的人所認識的世界各地。

 

         不幸的是隨著時間的過去,教友們對自己傳播福音的責任意識也逐漸淡化。雖然如此,教會在聖神的推動下,仍然繼續不斷地推展傳教的工作,對已知的世界敞開大門。到了第四世紀末葉,整個地中海沿岸幾乎都是信仰基督的地區。中古世紀初期,福音更傳播到日爾曼和斯拉夫地區,這特別得力于隱修士的努力。到了十二世紀,整個歐洲都已經接受了基督的福音。十三、十四世紀,教會又產生新的修會團體,例如方濟各會和道明會,這些修會的會士更把福音傳播到非洲北部,甚至遠東,直到遙遠的中國。但是成果並不顯著,而且也不持久。

 

         十五世紀,伊斯蘭教徒勢力擴及東歐、中東、近東和中亞,歐洲人前往東方的道路被阻,於是開始從海洋方面探路,他們發現了美洲新大陸和繞道非洲西岸及南亞沿海前往東方的海路。於是方濟各會、道明會和耶穌會會士便踴躍隨著商賈軍旅的船舶前往海外各地探險傳教,歷經三百年之久,付出很多犧牲,但成果各有千秋。整個美洲大陸可以說都接受了福音,亞洲太平洋的菲律賓也是,非洲和印度則成行許多基督信友團體和傳教的據點,倒是在中國和日本的傳教工作基本上是失敗的。

 

         法國大革命結束之後,教會所受的迫害逐漸消失,在這個時期法國也產生了一些以對外傳教為宗旨的修會,因此對歐洲以外地區的傳教使命工作又重振起來,整個十九世紀便是海外傳教活動的高潮,這在非洲、大洋州和印尼特別明顯。進入二十世紀,地方文化和本地神職人員越來越受到重視,於是傳教區的教會團體漸漸成為聖統制的地方教會。

 

         世界絕大多數地方教會成立聖統制後,今天,各地方教會又開始形成傳播福音的共識,這個共識在羅馬教宗和地方主教的推動下,越來越濃厚,越來越深入作為天主的民族的每位基督信徒的心。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憲章》說:“基督把生命、愛德和真理共融在這個民族中,使它變成萬民得救的工具,好像世界的光、地上的鹽,派遣它到全世界去”(憲章9)。保祿六世教宗在他的《在新世界中傳播福音》勸諭也說:“傳揚福音乃是教會特有的恩寵、使命和最深的特徵,教會之所以存在,是為了傳揚福音”(勸諭14)。若望保祿二世教宗在他的《救主的使命》通諭中則強調:“傳播福音是所有基督信徒、所有教區和堂區、以及教會機構和善會份內的事”(通諭2)。

 

         事實上,以祈禱、作證、甚至以言語來向自己的生活環境和整個世界傳播福音,這是我們對基督的信仰程度的指標,也是驗證教會大小團體使徒牧靈工作成效的可靠標準。《救主的使命》通諭又說:“上主常呼喚我們走出自我,與他人分享我們擁有的財物,從最寶貴的財物、也就是信德開始”(通諭49)。事實上,“當一個基督信徒把自己的信德傳送給他人時,他自己的信德會變得更堅強”(通諭2)。

3690字。江國雄)

 

 

*感謝梵蒂岡電台江國雄爵士提供以上講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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