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牧人的職務

Il ministero dei pastori

 

         天主聖神賜給每個基督信徒不同的神恩,使他們各盡所能,彼此服務,相輔相成,共同建立基督的奧體。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神恩大致可分為兩大類,即普通一般的神恩和特殊的神恩。普通的神恩如度婚姻的生活或守貞,為病人或為窮苦的人服務,特殊的神恩如顯奇跡。這一切的神恩中有暫時性的,也有持久性的,甚至有體制性的,就如擔任教會內部的神職。今天我們就來談一談教會內部體制性的神恩。

 

         所謂體制性的神恩,通常是指接受被召選,獻身專心致力於使徒傳教工作的信徒所領受的恩典。領受這種神恩的人是要在世上代表基督牧人,根據宗徒的傳統,藉著宣講天主的聖訓、施行聖事、舉行感恩祭,來引導教會內的個別基督信徒和信友團體,使他們善度信徳和愛德的生活。這樣的人我們通常稱為神職人員。

 

         擔任神職的人,由於所領受的特殊職務,致使他們度一種與普通信友非常不同的生活方式。耶穌基督在世時,他所召選的十二位宗徒都參與了他的使命,也接受耶穌派遣,到處去宣講天主的國,並為天國已經降臨人間的事實作證。在聆聽耶穌教誨,學習耶穌的處世為人的方法態度,以及傳播福音的同時,宗徒們也過著和他們的老師耶穌一樣的生活方式。

 

         宗徒們的傳教工作是耶穌基督要拯救普世人類的使命的開端,因為在耶穌離世升天之前,他要把釋放和束縛人類的權柄交給宗徒們去徹底地實踐。事實上,復活後的基督曾告訴他的宗徒們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終結”(瑪28,18-20)。

 

         宗徒們固然從他們的老師耶穌基督那裡領受了這個重大的使命,但是他們的生命也有結束的一天,如果宗徒們沒有自己的繼承人與合作者,如何能夠繼續不斷地向全世界各地宣講基督和他的福音呢?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初期教會的狀況來瞭解。宗徒們在世的時候,他們所領受的神恩的重要性超越任何其他神恩,他們是復活的耶穌的正式見證人,是復活的耶穌的使者,天主賜給他們聖神的力量,使他們以行奇跡來證明自己的奉派,同時也分施天主的恩典,作促成人與天主和人與人之間的修和的仲介。

 

         宗徒們既然都領受了天主聖神的特殊神恩,彼此形成一個團體,這個團體由耶穌授意讓伯多祿宗徒為首主持,共同領導耶路撒冷第一個教會團體的信仰生活(參見宗4,35;5,29;6,2.6;15,2-4)。這個初期的教會成長得很快,教友人數劇增,宗徒們人手不足,感到需要助手來協助他們照顧信友的信仰生活和傳播福音。宗徒大事錄第六章說:“那時候,門徒們漸漸增多,希臘化的猶太人對希伯來人發出怨言,因為他們在日常的供應品上疏忽了他們的寡婦。於是十二宗徒召集眾門徒說:‘讓我們放棄天主的聖言,而操管飲食,實在不相宜。所以,兄弟們,當從你們中檢定七位有好聲望,並且充滿聖神和智慧的人,派他們管這要務。至於我們,我們要專務祈禱,並為真道服役’”(宗6,1-4)。

 

         從這段記載我們看到宗徒們最初選拔了七位執事來分擔宗徒們的工作,照顧希臘化的猶太人。這樣的分工合作也出現在耶路撒冷希伯來人的信友團體中,宗徒們把希伯來人信友團體委託給雅各伯宗徒照顧,並按照猶太人會堂的組織方式,由一個神職班來分擔雅各伯宗徒的職務。雅各伯後來殉道而死,由一位名叫西默盎的人來繼承他的職務。其他的地方,在安提約基雅、在小亞細亞各城鎮、在斐理伯、在得薩洛尼等地,都推選了適當的人來繼承宗徒們的使命或協助宗徒們推動福傳的工作。

 

         這些被選拔出來作為宗徒們的助手的人,他們的職務名稱在當時還沒有正式地確定,而且各地的稱法也不太一樣。但整體來說都相當清楚,這也就是說各地的教會都在創立當地教會團體的宗徒的主持下,由一個負責任的小團體來領導。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宗徒們都感到需要有適當的人選來繼承他們的職務。第一世紀的羅馬教宗聖克萊孟寫信告訴格林多的教會說:“你們要選定主教和執事,授與他們以聖秩,當這些人去世後,別的經過考驗的人得以繼承他們的職務”。根據聖克來孟教宗的命令,這些被選為繼承者的人日後又把他們的職務託付給他們最信賴的門徒。聖保祿宗徒在他的書信中也提到宗徒職務傳承的事,他說各地教會都托給一個神職團體來照顧,並由一些執事來協助神職人員的牧靈工作,可是他們都接受在當地開教的宗徒的一位門徒來領導。這樣的傳承保證了各地教會領導人的正統繼承(參見弟前3,1-13;5,17-22;1,5-9)。聖保祿宗徒也告訴他的徒弟和傳教夥伴弟茂德說:“應把你在許多證人前由我所聽到的,傳授給忠信可靠的人,使他們也能夠教導別人”(弟後2,2)。

 

         初期教會的巨人,安提約基雅的聖依納爵也證實:當時直到地極的每個地方教會團體都只由一位主教領導,聖依納爵甚至說:缺少主教和神職團體及執事,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教會(參見聖依納爵致Tralle信友書3,1及致厄弗所人書3,2)。第二世紀的時候,教會作了一個統計整理,把從宗徒開始直到當時的各地主教的名字都明列記錄下來。從那時候起,教會的聖統結構就未再改變,各地的主教如同宗徒的繼承人一樣,在神職團體和執事的襄佐下主持並領導一個地方的教會團體。

 

         這種由宗徒直接傳承發展下來的體制路線提供給教會訓導可靠的基礎,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就宗徒的繼承人這件事說:“神聖大公會議確認主教們由於天主的安排,繼承了宗徒們的職位,作為教會的牧人”(教會憲章20)。對主教繼承宗徒這件事,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說明:宗徒們由於他們得自耶穌基督的直接和原始見證,所以為教會確立了一勞永逸的基礎。那些協助宗徒們傳播福音的牧人後來繼承了宗徒們的職位,遵照宗徒們遺留下來的方式,在原來的基礎上繼續引導信友團體的信仰生活,發展教會的規模(參見格前3,10-11)。宗徒大事錄有這麼一段很重要的話,是聖保祿對擔任主教的人說的:“聖神既在整個人群中立你們為監督,牧養天主用自己的血所取得的教會,所以你們要對你們自己和整個羊群留心。我知道在我離開之後,將有兇猛的豺狼進到你們中間,不顧惜羊群,就是在你們中間,也要有人起來講說荒謬,勾引門徒跟隨他們”(宗20,28-30)。除了這段對擔任主教的人深具警惕性的話之外,聖保祿宗徒另有一段相應的話,是對厄弗所人講的,他說:“基督賜給這些人作宗徒,那些人作先知,有的作傳福音者,有的作司牧和教師,為成全聖徒,使之各盡其職,為建樹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對於天主子有一致的信仰和認識,成為成年人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為各種教義之風所飄蕩,所捲去,而中了人的陰謀,陷於引人荒謬的詭計;反而在愛德中持守真理,在各方面長進,而歸於那為元首的基督”(弗4,11-12.14-15)。

 

         由此看來,作為牧人的主教乃是宗徒們的繼承人,因為他們藉著聖神的恩寵,忠實地保存、維護和傳遞宗徒們為主耶穌基督所作的親身見證,這些見證就是聖保祿宗徒所說的“美好的寄託”(弟後1,14)。有了這些原始的見證,後世後代的信友就能夠重溫宗徒們最原始和最純真的信仰生活經驗,而且也能夠生活在基督真正的教會裡面。

 

 

*感謝梵蒂岡電台江國雄爵士提供以上講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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