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你最麻吉的朋友?
是一位正義、忠信、有智慧、有耐心、有愛心、又能聆聽你的朋友嗎?
其實,我們都共同擁有一位具備這樣特質的朋友,他就是「天主」。天主恆常不變、忠信又完全公義,天主是每一個人最誠信的朋友,祂既全能又仁慈,我們可以全心信靠祂。天主希望與人類建立親密的關係。『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天主對祂所深愛的在世兒女,第一個召喚和正義的要求,就是要人接納祂、朝拜祂。我們在生命中都體會過天主的愛,這體會讓我們以信德回應天主的愛,並過道德的生活。
人的第一義務=服從信德
我們應該要棄絕一切相反信德的行動,例如:
1.疏忽或拒絕經教會認定為當信的天主所啟示的真理。
2.非刻意的懷疑,也就是因信仰上的猶豫、或質疑、或因不明瞭信條而產生的憂慮。
3.自願拒絕或認同天主所啟示的真理,也是違反信德的行動。
4.如果領洗後,固執地否認或懷疑天主所啟示的,或教會所定為該信的某端真理,也是違反信德。
5.整個背棄基督徒信仰,或是不願意服從教宗,或不願意服從教宗的教會成員共融,都是一位基督徒應該要避免的。
當天主把自己啟示給人,並召喚人時,人並沒有能力靠自的力量,來完全回應天主的愛。
人必須在望德中,期盼上主賜予能力按照愛的誡命行事、為人。
但望德也使人害怕得罪天主的愛,招致懲罰。
但是,有一些行為是違反望德的,例如:
1. 失望
指的是人停止期盼可由上主獲取個人的得救、得救的幫助,或得救所需的罪過的赦免;「失望」與「天主的良善及正義」是相反的、是矛盾的。
2. 「妄想」也是違反望德的罪。
這是指人對自己能力的妄想,希望能不靠天主的能力而自救。或人對天的全能及仁慈的妄想,希望不經悔改就得寬恕,或不立功績就得光榮。
第一條誡命要求我們愛天主在萬有之上,並要為天主,而愛所有的受造物。
但是,如果我們忽略或拒絕考慮天主的愛、疏忽或拒絕承認天主的愛;
不對天主以愛還愛;或是猶豫、忽略回應天主的愛,甚至是拒絕來自天主的喜樂,
並厭惡天主的美善;或者是因為天主禁止犯罪,並懲罰罪犯而咒罵天主等,這些都是違反愛德的罪。
信、望、愛三個超性的德行,是一切倫理德行的基礎,而「愛德」更能促使我們向天主以愛還愛,加強我們的「虔敬之德」。「朝拜」便是虔敬之德的第一個行為。人在絕對的尊敬及屈服中,承認上主是造物主和救主,祂是無限的愛與仁慈,是一切存在之物的上主。
耶穌在曠野中禁食祈禱四十天,面對魔鬼的誘惑時曾說:「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唯獨事奉祂。」朝拜天主使人讚美、頌揚天主,並能自謙自卑,免於只看重自己,或屈服於罪惡與世界的偶像。然而,人若要活出信德、望德和愛德的行為,要能服從天主的誡命,祈禱是一個不能缺少的條件。藉著讚美、謝恩、轉求及求恩的祈禱,信友們能舉心歸向天主。
耶穌也鼓勵我們說:「應當時常祈禱,不要灰心。」
而給天主呈上祭獻,作為朝拜、感恩、祈求和共融的記號,更是理所當然的。
在所有的祭獻中,惟一完美的祭獻,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愛祂的父,並為使我們得救,所作的全燔祭。人若要使外在的祭獻成為真實的,這祭獻必須要有內心的參與。聯合耶穌的祭獻,我們能獻給上主最完美的祭獻。
向天主慎重且自由的許願,也是虔敬的行為。例如在聖洗、堅振、婚姻及聖秩聖事的禮儀慶典中,基督徒應邀向天主作承諾。基督徒也可以出自個人的虔敬,向天主許下作某種善功、祈禱、施捨、朝聖....的諾言。藉著實踐所許的願,信友向天主表達尊敬、愛慕及感恩。
第一條誡命要求信友只恭敬自我啟示的唯一上主。不可恭敬其他的神。
也就是禁止教友因迷信而作出違反信仰天主的行為。
迷信能影響信友對崇拜真天主的敬禮,例如使一些原本是合法且必要的敬禮,附上一種魔術般的重要性,或將祈禱及聖事的功效,只歸於外在的行動,而不重視其內在的精神。
第一條也禁止信友崇拜偶像。
拜偶像指的是把原非天主的一切,予以神化,或把受造物當作天主來尊敬。
人崇拜的受造物,可能是邪神或魔鬼,也可能是權勢、娛樂、種族、祖先、國家或錢財等。耶穌提醒世人說:「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
基督徒對未來該有的正確態度,是要懷著信賴之心,把自身交付於上主上智之手;信友要放棄對未來一切不健康的好奇。因此要棄絕一切形式的「占卜」:無論是求助撒旦或魔鬼、招魂或其他誤以為能夠揭露未來的做法。像是:觀察星座、行占星術、看手相、卜卦、算塔羅牌、改名字、相信超視預知的現象、求助靈媒等,這一切都是有意掌握時間、歷史,甚至人類,同時也希望為自己贏得神祕力量的支持。一旦我們做了這些行為,就違反了我們應給予唯一天主的敬畏與孝愛之情。所有施行「巫術」或「妖術」的法事,也嚴重的違反虔敬之德。這種法事,要是尚含有危害他人的意向,或求助魔鬼的干預,更應受到譴責。舉凡佩帶護身符、採用占卜和巫術的「通靈論」等,都是教會告誡信友們要小心防範的行為。
第一條誡命也譴責幾個反宗教的主要罪行,包括:
1) 試探天主。
就是用言語或行為,來考驗天主的良善和祂的全能。
「試探天主」的行為,是對天主的愛、上智與能力,抱持懷疑的態度。「試探天主」會傷害信友對天主應有的尊敬和信賴。撒旦曾經建議耶穌從聖殿頂上跳下去,以強迫天主採取行動。面對這樣的誘惑,耶穌用天主的話駁斥說:「你不可試探上主,你的天主。」
2) 褻瀆。
這是指俗用或以不相稱的行為處理聖事、其他禮儀,或奉獻於天主的人、地及事物。尤其是當違反聖體聖事時,更是一個嚴重的罪過,因為基督的身體為我們真實的臨在聖體聖事中。
3) 買賣聖職。
指的是收買或出售屬靈的事物。屬靈的財富來自天主;人不能佔為己有;人只能從天主的手中白白的領受。教會說明:除了所屬主管當局規定的獻儀外,聖事施行人不可以藉著施行聖事,要求報酬。有需要的信友,也不可因為貧困,而被剝奪能得到聖事援助的機會。至於「獻儀」的規定,是基於一個原則,那就是基督的子民,應支持教會神職人員的生活。
在現今科技日益進步的時代,同時卻隱藏著一個極嚴重的問題,那就是無神論。無神主義包括不同的現象,例如:它把人的需要和希望侷限於時空之內的「唯物主義」。還有「無神的人文主義」,認為「人」就是自己的目的;人是其歷史的唯一創造者。還有一種無神主義,將人類的解脫,寄望於經濟及社會的解脫,且認為宗教在本質上構成人類解脫的障礙。無神主義常持一個錯誤的觀念,就是過度強調人的獨立自主,以致無法承認人隸屬於天主。無神主義是一個違反「虔敬之德」的罪過,因為它否認或拒絕天主的存在。當信友因為忽視信仰教育、或對教義作虛妄的詮釋,或因自身在宗教、道德及社會生活上的缺陷,信友不僅沒有揭示天主及宗教的真面目,反而加以掩蔽,那麼便是在助長無神主義。
另一個違反「虔敬之德」的罪過是不可知主義。他們拒絕否認天主的存在,但他們也聲明天主的存在,不可能加以證明;因此,肯定或否定,都不可能。不可知論者對天主的存在,不置可否。
第一條誡命也禁止人為天主製造任何形象。因為「天主是萬有」,但同時「祂超越祂的一切化工」。天主自身就是「一切美麗受造物的主宰」。但是,從舊約開始,天主曾命令或允許採用形像,以象徵的方式,指出降生的聖言要給的救恩:例如銅蛇,以及結約之櫃和革魯賓。
在教會史上,第七屆大公會議,即尼西亞大公會議,就曾以聖言降生成人的奧蹟為基礎,針對反對敬禮聖像者,斷定恭敬聖像是正確的。這些聖像包括:基督、天主、天使和諸聖的像。因為天主聖子,藉著降生成人,對敬禮聖像開啟了一個新的「秩序」。基督徒對聖像的敬禮,並不違反禁止崇拜偶像的第一條誡命;因為對形象的敬禮,是在敬禮行像所描繪的人物;而信友尊重聖者的「敬意」,和信友尊重天主的「崇拜」是不同的。
上主是一位恆常不變,誠信又完全公義的主,我們能對祂全心信賴。上主是全能、仁慈、有無限地樂於行善,我們能愛慕祂,並把一切希望寄託在祂內。
想想看,你是否能常常以信德、望德、和愛德來回應天主對你的愛呢?
耶穌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朝拜唯一的上主,是我們自由的唯一保障。你是否每天都將天主放在你生活的中心與第一位呢?
讓我們學習耶穌,常常向天父祈禱,祈求聖神的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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