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卷三)歸於你,全能的天主聖父
第三篇天主將成爲萬物之中的萬有
第三十二章來世的生命
第二節死後的生命
古代的以色列人,至少到梅瑟時代,都寄望天主在現世就賜給他們國泰民安,生活富足。他們認爲現世生活的富庶安逸就是天主對他們的降福,任何不順利的事就是來自天主的懲罰。他們所看到的只是現世的生活,所盼望的也只是今生的福樂。對於來世,他們,就像世界其他古老的文化思想一樣,認爲人死後仍然存在著,只不過處在一種脆弱、孤獨、隔離的悲哀狀況中,好像陰影一樣,極不穩定。舊約《訓道篇》說:“你的手能做什麽,就努力去做,因爲在你所要去的陰府内沒有工作,沒有計劃,沒有學問,沒有智慧”(訓9,10)。聖詠稱人死後去的地方是“遺忘的國度”(詠88,13),死去的人不再與天主和世界有任何關係。舊約《約伯傳》說:在那個境地“人只覺得自己肉身的痛苦,他的心靈只為自己悲哀”(約14,22)。
經過長時期的思想演變之後,以色列子民慢慢開始對來世生命有比較清晰的認識,他們相信與天主所訂立的盟約不只限於今生有效,也延續到死後的來世,這樣才能保障公義正直的人在來世得以享受與惡人完全不同的幸福生活。聖詠說:“我常將上主置於我眼前,我決不動搖,因他在我右邊。因此,我的心高興,我的靈魂喜歡,連我的肉軀也無憂安眠。因爲你絕不會將我遺棄在陰府,你也絕不會讓你的聖者見到腐朽。請你將生命的道路指示給我,惟有在你面前有圓滿的喜悅,永遠在你身邊也是我的福樂”(詠16,8-11)。
從這段聖詠可以看出以色列子民對來世的看法已經有重大的改變,他們對來世不再有陰森恐懼感,不再感到悲慼無奈,反而對天主懷抱著極大的信心,知道天主決不會遺棄對祂忠信的人。人生最常見的現象是看到爲非作歹、貪贓玩法、有權有勢、作威作福的人享盡人間福樂,而循規蹈矩、良善謙卑的人始終默默無聞,只能過溫飽的日子,談不到享受。因此,好人常會心生不平。但他們一想,人世間的福樂如過眼煙雲,榮華富貴轉瞬即逝,沒有什麽好羡慕的,倒是善人所獲得的内心平安喜樂將永遠長存,於是他們的心情才平靜下來。另一篇聖詠描寫善人視富貴如煙雲,他對天主說:“以後我要常與你同處,你已經握住了我的右手。你要以你的聖訓來領導我,最後引我進入你的榮耀。在天上除了你以外,為我還能有誰?在地上除你以外,為我一無所喜。我的肉身和我的心靈雖已憔悴;天主卻永遠是我心的福分和磐石。看,遠離你的人必將沉淪。你必消滅一切背棄你的人民。親近天主對我是多麽美好,只有上主天主是我的避難所”(詠73,23-28)。
從上面兩段聖詠,我們多少可以領會到善良正義的人和爲非作歹的人在死後就立刻得到賞報或懲罰。但這樣的賞報或懲罰只是暫時性的,最後決定性的賞善或罰惡將在世界末日來到的時候定奪。舊約《智慧篇》說:“因魔鬼的嫉妒,死亡才進入了世界;只有與他結緣的人,才經歷死亡。義人的靈魂在天主手裏,痛苦不能傷害他們。在愚人看來,他們算是死了,認爲他們去世是受了懲罰,離我們而去,仿佛是歸于泯滅;其實,他們是處於安寧中;雖然在人看來,他們是受了苦;其實,卻充滿著永生的希望。他們受了些許的痛苦,卻要蒙受絕大的恩惠,因爲天主試驗了他們,發覺他們配做自己的人:他試煉了他們,好像爐火中的黃金;悅納了他們,有如悅納全燔祭。他們蒙眷顧時,必要閃爍發光,有如禾稭間往來飛馳的火花。他們要審判萬國,統治萬民,上主要永遠作他們的君王”(智2,24-3,8)。
對上面《智慧篇》的話,耶穌也有同樣的説法,路加福音第十六章耶穌所說的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以及耶穌在十字架上對右邊懺悔的強盜所說的話,就是最好的印證。所不同的是賞善罰惡的權柄完全操在耶穌手裏。凡是與耶穌共融的人必不至於死,而要活到永生。他曾向猶太人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信從的人,必得永生。我是生命的食糧。你們的祖先在曠野吃過瑪納,卻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誰吃了,就不死”(若6,47-50)。耶穌又說:“誰如果遵行我的話,永遠見不到死亡”(若8,51)。從耶穌說的這些話,我們肯定:誰相信天主聖子,他在今世就已經獲得永生,而且在世界末日時將復活,接受完美的救恩。耶穌向猶太人親口說:“這是我父的旨意:凡看見子,並信從子的,必獲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若6,40)。
初期的教會都滿懷興奮地度這種喜悅的生活。聖斯德望在被猶太人用石頭擊死那一刻,高聲喊說:“主耶穌,接我的靈魂去吧!”(宗7,59)。聖保祿宗徒向羅馬教友說得更清楚:“我們中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而生的,也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而死的;因爲我們或者生,是爲主而生,或者死,是爲主而死。所以,我們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主。因爲基督死而復活了,正是為作生者和死者的主”(羅14,7-9)。聖保祿也向格林多教友說:“不論怎樣,我們時常放心大膽,因爲我們知道,我們幾時住在這肉身内,就是與主遠離。因爲我們現今只是凴信德往來,並非目睹。我們放心大膽,是為更情願出離肉身,與主同在”(格後5,6-8)。保祿宗徒更向斐理伯教友說:“在我看來,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斐1,21)。既然死亡是利益,那麽人就不該畏懼死亡,好能夠早日“與主同在”(羅5,8)。
兩千年來,教會一直為亡者祈禱獻祭,也呼求天上聖人為我們現世的人轉禱。這表示基督信徒相信人即使死了,仍然活著,他們的生命並沒有因爲死亡而凋謝,而是被改變。公元一三三六年本篤十二世教宗頒佈通諭,指出人死後立刻接受賞罰;公元一五一三年拉特朗第五屆大公會議宣佈:每個人死後仍然存在。因此,我們可以肯定:人現世生命結束後,他仍然生存著,而且仍然具有良知和意志。如果我們願意稱這個死後仍然具有良知和意志的“我”為靈魂,那麽我們必須以聖經的意義來了解。這個“我”即使失去了肉身,與人性自然世界失去了感覺關係,他仍然繼續存在,等待世界歷史結束的時候復活,達到個人生命圓滿的境地。
事實上,教會的信仰告訴我們:人在現世,已經因著信德和愛德的行爲而開始復活了。聖若望宗徒告訴小亞細亞的教友說:“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因爲我們愛兄弟們;那不愛的,就存在死亡内”(若一3,14)。可見在今世生命結束時,我們將進入一個比現今更高的存在境界,終于和天主永遠契合,再也不會失落天主,而且在世界末日時,我們已經死去的肉體和整個宇宙都將一起復活,進入一個前所未有的新天新地。
(2648字。江國雄)
*感謝梵蒂岡電台江國雄爵士提供以上講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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